郵件、帳單等的地址變更
- 銀行(信用卡)、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行動電話、市內電話等地址變更戶籍(身份證)地址變更。
- 監理所辦理行照、駕照地址變更。
- 有線電視、網路公司、保險公司地址變更。
- 親戚朋友、就讀學校、服務公司地址變更。
- 其他量販店、會員、訂閱雜誌等地址變更。
記得喔!遷居新地址,郵件有轉投新址的服務
‧ 郵件改投、改寄期間以兩個月為限,逾期仍照舊地址投遞。‧ 收件人或代收人遷居新址,郵件須向新地址投遞者,可填寫「郵件改投、改寄申請書」,
註記下列事項:
- 收件人或代收人之姓名。
- 原地址。
- 新地址。
- 申請人應簽名或簽章,向投遞郵局申請。若是公私機構,除蓋用機構印章外,並由其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那麼「郵件改投、改寄申請書」應向何單位索取?您可到郵局營業窗口向經辦人員索取,或連線到中華郵 政網站(http:///www.post.gov.tw)點選“下載專區之郵件投遞下載申請書”,填妥相關欄資料,或以書面書明(須載明上述註記事項)。
記得喔!遷居新地址,向中華電信申請免費的電話語音服務
- 可直撥123線上申請。中華電信將免費為您於舊居電話號碼中語音轉達新居之電話號碼。
- 住家電話,語音服務為三個月;公司行號,語音服務為六個月。
台中市清潔隊聯絡電話
區域 | 聯絡電話 | 區域 | 聯絡電話 |
---|---|---|---|
中西區 | 2211-1478 | 南屯區 | 2471-1722 |
北 區 | 2422-8382 | 北屯區 | 2422-8381 |
東南區 | 2473-4840 | 西屯區 | 2475-7042 |
各地方環保機關聯絡電話一覽表
環保機關 | 聯絡電話 | 環保機關 | 聯絡電話 |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02)2311-7722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03)533-9011 |
中部辦公室 | (04)2521-1718 | 苗栗縣環境保護局 | (037)358-325 |
稽查督察大隊北區隊 | (02)2370-5255 | 台中縣環境保護局 | (04)526-9140 |
稽查督察大隊中區隊 | (04)2553-3349 |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 (04)261-1121 |
稽查督察大隊南區隊 | (07)537-1100 |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 (04)727-6942 |
資源回收專線 | 0800-085-717 | 南投縣環境保護局 | (049)237-530 |
環保諮詢專線 | 0800-031-531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 (05)534-0417 |
環境檢驗所 | (03)491-5818 |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 (05)362-0800 |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02)2720-8889 | 嘉義市環境保護局 | (05)225-1775 |
台北市政府衛生稽查大隊 | (02)2375-4573 | 台南縣環境保護局 | (06)635-5016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07)336-8333 | 台南市環境保護局 | (06)268-6751 |
高雄市中區資源回收廠 | (07)390-9400 | 高雄縣環境保護局 | (07)731-9495 |
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 | (07)806-9750 | 屏東縣環境保護局 | (08)735-1911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 (02)2465-1115 | 宜蘭縣環境保護局 | (03)936-5206 |
台北縣環境保護局 | (02)2962-8121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03)823-7575 |
桃園縣環境保護局 | (03)338-6021 |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 | (089)221999 |
新竹縣環境保護局 | (03)551-9344 | 澎湖縣環境保護局 | (06)927-0759 |
廢棄巨大家具要如何處理呢?
環保署在八縣市推動「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只要一通電話,就有清潔隊免費來收。已實施的八縣市聯絡電話如以下:
縣市 | 聯絡電話 | 縣市 | 聯絡電話 |
---|---|---|---|
台北市 | 02-2720-6301 | 台南市 | 06-235-2011 |
高雄市 | 07-811-5364 | 台南縣 | 06-270-6722 |
新竹市 | 03-538-8406 | 南投縣 | 049-231-4946 |
台中市 | 04-2436-9702 | 嘉義縣 | 05-362-0800 |
寶之林傢俱回收再生中心
- 地址:台中市北屯區軍福路1008之1號(軍功國小操場對面)
- 聯絡電話:04-2436-9702
為使廢家電物品能妥善處理,避免造成環境問題,現在就來告訴你正確的回收管道及相關資訊吧!
‧ 目前國內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項目有哪些?
‧ 電器行販售新家電(四機)時可否同時回收舊家電物品?
一般電器販賣業者將新品載運至消費者處所時,應提供清除廢品服務,且將廢品載運至本署核可之認證補貼處
理機構時,可向廠方領取「回收清除補貼費」,以做為販賣業者清運成本之補償,因此,消費者無需再支付清運
費用給販賣業者。惟前項服務,應僅限於室外點(消費者住處門口)至點(處理機構)之清運性質。
‧ 民眾若未新購家電物品時如何處理廢家電?
由於廢家電(四機)往往噸位較重且體積龐大,若由民眾自行送交回收機構或其他回收管道通常較不便利,此
時,民眾可先電話聯絡住家附近的回收機構,約定時間後請其至府上代為回收。有關住家附近回收機構的資料查
詢,請逕洽資源回收免費專線:
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上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
‧ 民眾如何透過地方清潔隊回收廢家電?
民眾家中若有廢棄家電用品(限電視、電冰箱、冷暖氣機及洗衣機),亦可先電話聯繫地方清潔隊,約定時間
地點(通常會配合資源回收日作業)後,民眾只要在約定時間前,將廢家電搬至約定地點放妥,以不妨礙交通安
全及環境污染為原則,無需付費,清潔隊即會於約定地點回收清除廢家電。
‧ 民眾欲廢棄舊家電時是否必須支付搬運處理費用?
如果消費者欲廢棄的家電物品為已公告回收項目(四機),則無論透過以上何種回收管道,都不需另行支付搬
運清除費用。如果民眾仍然遇有強行收費的業者,則請記得向其索取收費憑據後,將之交付基管會予以辦理。
‧ 為何回收商拒收缺乏主軸元件之廢電子電器物品?
因為回收最主要目的即是為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若電冰箱的零件破裂將造成冷媒外洩,或電視機的螢幕玻璃
破裂將造成螢光粉外洩等。故為了達於回收效益及推廣民眾正確回收觀念,請民眾務必做好廢家電完整機體的回
收體的回收,不要任意拆解。
‧ 廢棄資訊物品要如何處理呢?
電腦功能往往以驚人的速度更新,為了因應新的需求,家中或公司往往有汰換下來的舊電腦,應當如何加以
處置呢?為避免廢棄的舊電腦任意棄置,造成環境的危害,更為了其中有價資源得以回收再利用,環保署基管
會已積極輔導國內業者成立廢資訊物品的資源回收處理廠,並建立完善之回收處理體系。現在告訴你正確的回
收管道及相關訊息,以讓廢電腦確實能「老有所終」吧!
‧ 民眾家中的廢電腦如何進入回收處理體系?
民眾家中如有廢棄的舊電腦,可直接交由:
1. 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
2. 電腦逆向回收門市店。3. 舊貨商、資源回收機構 。
‧ 如何查詢住家附近何處有電腦逆向回收門市店?
目前向基管會登記的電腦逆向回收門市店計有500多處,民眾可就近加以報繳。相關資訊查詢,請逕洽:
資源回收免費專線:0800-085717或上網查詢。
‧ 目前公告回收的廢資訊物品項目有那些?
目前已公告回收的廢資訊物品計有7項,分別為筆記型電腦、監視器、主機板、硬碟、電源器、機殼、印表機。
‧ 配合回收廢電腦是否有補貼費?
自九十一年度起廢資訊物品消費者補貼費成本已納入回收清除補貼費中,廢資訊物品逆向回收點回收及處理
業得視回收市場自行決定是否補貼及補貼金額多寡給予消費者,消費者亦得選擇鄰近及有補貼之回收點送交廢
資訊物品,相關資訊請逕洽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委
員會物品回收組TEL:(02)23705888,FAX:(02)23703852
‧ 公司機關等廢電腦數量較多時如何處理?
如果報繳數量超過12件,可先查詢機關就近之電腦回收門市店,由其先行接洽資源回收處理廠或回收機構,
請處理廠或回收機構直接至該機關處進行回收作業,唯報繳機關需自行將廢電腦搬至清運車輛可到達地點。
‧ 除整台電腦主機報繳外如主機板、磁碟機、鍵盤、 滑鼠等是否可單獨回收?
是的。不論以上電腦週邊產品現在是否為公告應回收項目,由於環保署基管會業已與資源回收處理廠商簽約
,除了個人電腦主機、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外,其週邊產品或元件亦需受理處理。故民眾可將其直接交由電腦
逆向回收門市店加以回收處理,唯此部份並無補貼費的請領。
‧ 雷射印表機之空碳粉匣可否回收?
目前碳粉匣回收事宜正進行專案研究中,雖尚未列為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但目前在本署綠色環保標章網
站中已登錄有碳粉匣回收廠商,民眾若有空碳粉匣需回收可洽詢:綠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3-3530954;愛普
網股份有限公司02-2717-7360回收網站 http://w3.epson.com.tw/imaging/product/53/e.asp。
‧ 廢棄汽機車的回收管道?
民眾可先接洽免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詢問就近之回收商資料,自行騎(開)往或請其至府上代為回收欲
報廢之汽、機車。如欲辦理老舊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則需請民眾將機車交由配合環保署此項作業之經銷商處。
‧ 民眾遇有佔用道路之廢棄汽機車該如何處理?
民眾若發現路邊有佔用道路的廢棄車輛,請逕向免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免付費服務專線檢舉。經警
察機關、環境保護機關派員現場認定其為佔用道路之廢棄車輛後,將先張貼清理通知單於車體明顯處,經48小時
仍無人清理者,由環保機關先行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警察機關會以書面通知車輛所有人(有牌照者),逾期
仍未清理或認領,將由環保機關公告,經公告1個月無人認領,再由環保機關將之送交處理場處理。
(註:為了方便服務人員的後續處理作業,請記得紀錄廢棄車輛的車種、廠牌、顏色、地點、有車牌者須含車牌號
碼,好告知服務人員為您處理並轉達相關單位進行清除處理等作業)。